1月26日消息,最近网上一则儿子揭穿醉驾谎言新闻引起了网友的关注,位于重庆市南岸区南坪西路一小区门口,一男子驾驶三轮摩托车将起落杆撞坏,保安发现后将其拦下并报警处理。该区警方接到报警后,立马赶赴现场处理,民警贾效禄到达时,一眼便认出肇事驾驶员谢某,因为,在2014年时,谢某曾因醉酒后驾车发生了交通事故,当时来现场处理的民警也是贾警官。民警闻到其身上有很重的酒气,讯问时,谢某竟否认:坚持自己并没有喝酒。事实很明显,但谢某始终不承认,谁知,谢某的儿子开口说:“爸爸,你说谎,你明明就喝了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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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揭穿了他的谎言,但是谢某一直不配合警方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民警没办法,只能将其带到医院进行血液酒精浓度测试。检测结果显示,谢某体内的酒精含量233.7mg/100ml,已经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了。目前,谢某已被警方带回警局调查。网友也纷纷为诚实的儿子点赞。
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属于醉酒驾驶。
量刑标准
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 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 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 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三、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四、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