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陂老股份合作公司原董事长黄文坚因涉嫌构成敲诈勒索罪、破坏生产经营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等罪名,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另有9名涉案人员也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并采取了强制措施,其中2人被批准逮捕,4人被刑事拘留,3人被取保候审。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该案是龙华区今年办理的第一起扫黑除恶案件。
自2013年初开始,观澜街道陂老村辖区内,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发生了一系列的非法煽动闹事、组织策划非法聚集和群体性闹访等事件,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这些事件的背后均有黄文坚和黄伟文兄弟以及村民倪香平的身影。
黄文坚长期担任观澜街道陂老股份合作公司董事长,其兄黄伟文、村民倪香平在村里有一批相对固定的骨干成员追随,黄氏兄弟经常以本村内的集体土地有纠纷为由,怂恿不明真相的村民聚集上访,扰乱社会秩序,并且召集大量社会闲散人员,对外来企业在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施工建设的行为加以阻挠。
专案组成立后,观澜街道办认真摸底调查。街道党工委组织纪工委、资财办对股份公司集体资产进行同步审计,并在初步查明陂老股份合作公司原管理层存在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基础上,对其进行了集体罢免,由街道组织人员暂时代为管理。
专案组对黄文坚、黄伟文等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一些曾经遭受不法侵害的企业和个人也纷纷主动反映问题,一些曾经收受过贿款的村干部也主动向街道纪工委交代。目前已有10名涉案人员被立案调查。
经查,2013年至2017年间,黄文坚以土地产权纠纷为由,授意其哥哥黄伟文带领手下团伙骨干成员并怂恿不明真相的村民集体上访,阻挠某电子股份公司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正常施工,并派倪香平向公司索要“开工费”320万元,该公司为了不影响工期被迫妥协并支付了320万元。事后,这些钱绝大部分被黄伟文、倪香平等人私分。
另外,针对在村里开发保障性住房的某房地产公司,黄文坚、黄伟文二人如法炮制,多次组织人员阻挠项目施工,并借此以村里的名义向该公司索要工程项目两成“干股”,协商不成后便指使手下骨干分子黄国雄等人和不明真相的村民阻挠正常施工,导致该保障性住房项目进展缓慢,目前已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约2000万元。
在黄氏兄弟的阻挠下,陂老村多处国有土地上的建设项目无法正常开工,黄伟文等人借机将这些国有土地控制起来,对外宣称合法承包,由黄文坚操纵股份合作公司召开村民股东大会,将国有土地低价租给黄伟文后,由其非法转租给他人谋取巨额利益。
黄氏兄弟还插手村“两委”换届和股份合作公司管理层的选举,对其他参选人员进行威胁恐吓,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具有典型的黑恶组织性质。
黄文坚作为陂老股份合作公司的董事长,在使用集体土地与开发商进行合作开发过程中,多次收受开发商给予的巨额贿赂。黄文坚收到钱之后,为了让其他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顺利配合”,还拿出一部分钱送给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邱某、黄某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