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纪委16日发布案件通报,北京市门头沟区委原副书记、区长王洪钟和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陆海军,都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决定给予两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北京市纪委16日下午发布案件通报,日前,北京市门头沟区委原副书记、区长王洪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经市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中央纪委审核、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王洪钟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陆海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经市纪委审议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965年出生的王洪钟,北京房山人,1983年4月参加工作,曾在房山、密云、市政市容委等单位任职,落马前曾任中共北京市门头沟区委副书记、区长。2014年8月,市纪委发布消息,称王洪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调查。陆海军,曾任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15年1月30日,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两人落马间隔将近半年,昨天同时被公布“双开”并移送司法机关。(记者 李泽伟)